信息发布时间:2024-10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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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“AB岗工作”是指中心的工作人员在交易管理服务中,需要离开本职岗位时,必须将本职工作移交给另一工作人员替代其履行职责,处理其相关业务。确保工作人员不缺位,处理业务不间断。
二、上班时间内工作人员(A)因故外出或请假不能到岗,要向本部位另一位工作人员(B)交代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,工作人员(B)无法顶岗的,要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,没有办理好交接手续,不能随意离岗。
三、工作人员(B)在替代工作人员(A)履行职责过程中,遇有无法处理的事项时,应及时向领导报告,并耐心、细致地向服务对象解释,同时将该事项详细记录在册,待工作人员(A)复岗时认真移交。
四、离岗人员应主动向代岗人员交代岗位工作及待办事项。代岗人员应当熟悉、了解其所代岗位的职责,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,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。
五、凡本中心工作人员未办理A、B岗交接手续,离开本职工作岗位,造成不良影响的,要严格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。